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