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411.“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表对许多人来说,属灵生命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而灭绝。“死了许多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亡;因为人出于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着”,若出于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他就被称为“死了”;“因水变苦”表示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409节)。“苦”之所以表示歪曲,是因为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基督徒所拥有的属灵生命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唯源于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着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便被熄灭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便往天上升,粘附或联结到真理上的虚假则朝地狱走。 结果就造成了撕裂,圣言的生命就这样被熄灭了。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而非那些未如此确认的人身上。我见过这种撕裂,听到那声音像是木头被炉灶的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歪曲: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浓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被吃的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启示录10:9,10)所表相同。还有: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以下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切在汤里,先知的门徒因此大叫,锅中有致死的毒物。以利沙把面撒在锅中,就没有毒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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