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384.“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表并且要通过圣言的真理引领他们与祂自己结合。“生命水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50节),由于当人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生活时,这神性真理就变成了生活,与主的结合便产生了,所以“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表通过圣言的真理引领与主结合。“一个泉源”和“诸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9)
那日,必给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撒迦利亚书13:1)
以色列在雅各的泉源独自安然居住。(申命记33:28)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约瑟是泉(源)旁多结果子的人。(创世记49:22)
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称颂主。(诗篇68:26)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我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21:6)
我要引他们到水泉旁,行在正直的路上。(耶利米书31:9)
以赛亚书中也有类似这些,以及上述启示录中的话: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恤他们的必引导他们,直到水泉旁边。(以赛亚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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