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352.“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于源自这爱之智慧的生活的功用,也是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在至高意义上,“迦得”表示全能;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功用;在属世意义上,表示作为;在此表示生活的功用,因为他随流便和犹大之后而来,属天之爱通过智慧产生功用。有三样事物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爱、智慧和生活的功用;若取走一样,另两样必然崩溃,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41,297,316节)。“迦得”表示生活的功用,也就是所谓的“果实”。这一点可从他因“万幸”或一堆而得名(创世记30:10,11);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创世记49:19),以及摩西对他的祝福(申命33:20,21),他所承受的产业(民数记32:1-42,34:14;申命记3:16,17;约书亚13:24-28)明显看出来。这一点还可从反面意义上“迦得”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65:11;耶利米书49:1-3)。必须知道的是,以色列的众支派在此被分成四支,正如在乌陵和土明,以及安营时那样,并且每一支都包含三个支派,这是因为三可合而为一,如爱、智慧和功用,又如仁、信和作为。如前所述,倘若有一个缺失,另外两个就什么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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