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揭秘启示录 #305

305.启6:4.“

305.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在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红”表示被毁灭的良善。白色之所以论及真理,是因为它源自天堂太阳之光;红色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它源自天堂太阳之火(参看167,231节)。但“红”论及被毁灭的良善的原因在于,此处的“红”表示地狱之红,源自地狱之火,也就是对邪恶的热爱;为地狱之红的红是丑陋可憎的,其中的事物都是死的,而非活的;正因如此,“红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良善方面遭到毁坏。这一点也可从下面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情感方面的圣言神性真理(242节),它也说“你来看”,从而说明他们没有良善的情感,因此没有良善。红论及爱,无论是对良善的爱,还是对邪恶的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祂的眼睛比酒红润,祂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说的是主。还有:
这从以东来的是谁呢?祂的服装为何有红色?祂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这也论及主。
锡安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身体比红光宝石更红。(耶利米哀歌4:7)
在这些经文中,“红”论及对良善的爱;在以下经文中,则论及对邪恶的爱:
盾牌是红的,军人都穿着朱红衣;战车在火把之火中,形状如火把。(那鸿书2:3-4)
你们的罪虽然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启示录(12:3)中的“红龙”,撒迦利亚书(1:8)中站在番石榴树中间的“红马”也并非表示别的。源自红的色调,诸如猩红、朱红,也论及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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