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揭秘启示录 #120

120.“我必将那隐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智慧,同时行为中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归给,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具有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行为相联结的人所享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诸如第三层天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既具有善行,同时也具有教义的真理,故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其他天使,享有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而非完全存于记忆。因此,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行出来。他们之所以行出来,是因为别人一谈起真理,他们就会明白,而且还看到它们。爱之良善就归给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相联结的人结合,并以此在其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得以证实: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可见,若他们唯独靠近主,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行为中的“隐藏的吗哪”。或说“主”,或说“属天之爱的良善”,或说“属天之爱的智慧”,意思都一样。不过,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灵被俗事的云层遮蔽,这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平静下来,处在阳光之中,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全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