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114.“就是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邪淫”表他们当中有些人行虚伪的事,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由此被亵渎和玷污。这些事表示敬拜因那些只重行为的人而被亵渎和玷污。这一点从圣言所记载有关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历史明显可知。因为巴兰是个伪君子,先知;他通过耶和华为以色列人祝福,其实他存心想要毁灭他们,而且通过给巴勒的建议的确达到目的。由此可见,他的行为是伪善。我们读到,他是先知(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为以色列人祝福,赞成他们(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不过,这些事他是通过耶和华说的(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存心想要毁灭他们,而且通过给巴勒的建议的确达到目的(民数记31:16)。他所给出的建议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建议正是他给以色列人所设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在什亭,百姓开始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甚至与巴力毗珥连合;因此,遭瘟疫死的以色列人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他们自己的祭物表圣物的归给;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乱”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亵渎并玷污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2468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段经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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