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真实的基督教 #87

87.与真理分离的良

87.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是什么样,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是什么样,可从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人里面,一切良善都存在于意愿中,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理解力中;若不通过理解力,意愿出于自己的良善做不了任何事;也就是说,它不能行动、说话或感觉;它的一切美德和能力都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真理而变得有效;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和住所。这些原理及其功能与身体内心肺的作用是一样的。没有肺呼吸,心脏不会产生运动或感觉;运动和感觉都是由心脏通过肺呼吸产生的,这一点从窒息或落水人员的昏厥明显看出来;他们呼吸停止,但心脏的收缩运动仍在继续。众所周知,这些人既没有运动,也没有感觉。母亲子宫里的胚胎也是如此。原因在于,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肺对应于理解力及其真理。在灵界,真理的力量尤为突出。一位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虽然身体像婴儿一样虚弱,却能赶跑一群看似亚衲人和拿非利人,即看似巨人的地狱灵,把他们追到地狱,迫使他们进入那里的洞穴;他们即便从那里出来,也不敢接近这位天使。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在灵界就像狮子,尽管他们在身体上不比绵羊更强壮,或更有力量。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世人也有对抗邪恶和虚假,因而对抗一群魔鬼的类似力量,这群魔鬼本质上无非是邪恶和虚假。神性真理之所以有这种力量,是因为神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一切秩序律法都是真理,祂通过这些律法来维护宇宙。因此,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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