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真实的基督教 #473

473.人之所以不能

473.人之所以不能从理性之光中知道这一切,是因为这光被谬误遮蔽了,这些谬误是由与外在身体感官有关并被信靠的表象产生的,或说它们的产生是因为人信靠外在身体感官告诉他的东西。人只会感觉他从自己的生命活着,因为工具因感觉主因是它自己的,因而不能区分主因和工具因;事实上,根据学术界众所周知的理论,这两种原因行如一体。主因是生命,工具因是人的心智。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拥有在它们里面被造的生命,但这同样是一个谬误;因为动物是被创造的器官,以接受来自自然界和灵界的光和热。每个物种都是某种属世之爱的一种形式,都通过天堂和地狱从灵界间接接受光和热;温驯的动物通过天堂来接受,凶猛的动物通过地狱来接受。唯独人直接从主那里接受光和热,也就是智慧和爱。这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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