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447.死后,爱的友谊是有害的,这一点可从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以及与它们有关的人之灵的状态看出来。关于天堂的状态,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各种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而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对邪恶之爱的各种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死后成为一个灵的人会立刻根据他在世上的生活而被判定到他的主导爱盛行的社群里去:如果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形成他爱的头,就到某个天堂社群里去,如果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形成他爱的头,就到某个地狱社群里去。一进入灵界(这是通过肉体死亡和被遗弃到坟墓中实现的),人就进入为他所属的社群做准备的状态。这种准备需要一些时间,是通过弃绝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爱实现的。因此,在此期间,一个人会与另一个人分离,朋友与朋友分离,被资助者与资助者,或说追随者与其领袖分离,父母与子女分离,兄弟与兄弟分离;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与他的同类建立内在的结合,他将与他们一起过一种与他们共享,适合他的状态,并真正属于他自己的生活,直到永远。然而,在这种准备的最初阶段,他们都聚在一起,如在世上那样友好交谈。但他们一点一点地、以他们没有察觉的方式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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