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346.前面说过,信在人里面的产生就是属灵的视觉。由于属灵的视觉,也就是理解力和心智的视觉,和属世的视觉,也就是眼睛和身体的视觉互相对应,故信的一切状态好比眼睛及其视觉的某种状态。出于真理的信之状态对应于视力的一切正常状态,出于虚假的信之状态则对应于视力的一切非正常状态。关于这两种视力的非正常状态,我会在这两种视觉,即心智视觉和身体视觉的对应关系之间作个对比。虚假和真理混杂其中的不正当的信,好比被称为角膜白斑的眼睛和视力疾病,它会造成视力模糊。出于歪曲真理的徒有其表的信和出于各种被玷污的良善的不贞的信,好比被称为青光眼的眼睛和视力疾病,它是晶状体结晶液的干燥和硬化。
封闭或盲目的信,就是被视为神秘的信,尽管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越理性还是违背理性,好比被称为黑矇或黑内障的眼病,它会因视神经受阻而丧失视力,尽管眼睛看似完好无损。信多神的不确定的信好比被称为白内障的眼病,它由于巩膜与葡萄膜之间的阻塞而丧失视力。独眼的信,就是信他神胜过真神,或对基督徒而言,信其他神胜过信主神,救主,好比被称为斜视的眼病。嘴上信,心里不信的伪信或法利赛人之信,好比导致视力丧失的眼睛萎缩症。幻想或颠倒的信,就是通过巧妙的论证看似真理的虚假,好比被称为夜盲症的眼病,这病借着幻光在黑暗中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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