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322.从属灵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说服别人,信仰的虚假观念是真的,生活的邪恶是善的;或真实的观念是假的,生活的良善是恶的。但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行为是故意的,而非出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为善与真之后,而非之前做出的。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以“谎言”来表示这种虚假,以“诡诈”来表示这种意图,如: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以下藏身。(以赛亚28:15)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以赛亚30:9)
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利米书8:10)
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他们各人欺哄邻舍,说谎言;你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耶利米书9:5,6)
正因为“谎言”表示虚假,所以主说:“魔鬼说谎是出于自己”(约翰福音8:44)。在下列经文中,“谎言”还表示虚假与诡诈:耶利米书9:4;23:14,32;以西结书13:15-19;21:29;何西阿书7:1;12:1;那鸿书3:1;诗篇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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