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1.14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
55.众所周知,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所造的;因此,在圣言中,宇宙以及属于它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有些人认为世界整体上是从无中被造的,并且他们对“无”所持守的是一种绝对虚无的概念。然而,没有一物能从绝对虚无中产生,这是一个公认的永恒真理。因此,作为神的形像,因而充满神的宇宙,只能在神里面从神被造。因为神是存在本身,凡存在之物必出于那存在本身。从没有存在的无中创造有,这是完全矛盾的。
然而,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并非神的延伸,因为神是存在本身,而受造物里面没有任何存在本身。如果受造物里面真的拥有任何存在本身,那么它将是神的一个延伸,而神的一个延伸就是神。
天使对此的观念如下: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就像对人来说,来源于他的生命的某种事物,但生命却从这种事物中抽离出来;该事物的性质虽与其生命一致,却不是他的生命。天使通过存在于其天堂中的许多事物证实这一点,他们说,这些事物在神里面,神也在这些事物里面;然就其存在而言,它们并非系神的神之物。天使用来证明这一点的许多事物,我会在下文作出说明,本节只提供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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