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圣爱与圣智 #240

240.人里面有两种

240.人里面有两种来自主的官能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其中一种官能是理解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是他理解的能力。另一种官能是践行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能力被称为自由,是他意愿的能力。因为人凭其理性能随心所欲地思考,或与神一致,或与神对立,或与邻舍一致,或与邻舍对立;他还能意愿并行出他所想的;但当预见不幸或害怕惩罚时,他能在自由中停止作恶。

人之为人,并有别于动物,正是凭这两种官能。人从主拥有这两种官能,并且每时每刻从主那里拥有它们。它们不会被夺走,因为如果它们被夺走,他的人性就会灭亡。主在这两种官能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善人还是恶人。它们是主在人类里面的居所。正因如此,所有人,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活到永远。然而,主在人里面的居所随着人利用这些官能打开自己里面的更高层级而更加靠近。因为通过打开这些层级,人会进入爱和智慧的更高层级,从而更加靠近主。由此可见,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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