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

43.⑸爱的本质是爱

43.⑸爱的本质是爱人胜己,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致力于他们的幸福。有两个要素构成神的本质:爱和智慧。但有三个要素构成其爱的本质:爱人胜己,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致力于他们的幸福。这三个要素同样构成其智慧的本质,因为就象我前面说明的,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正是爱意愿这些事,而智慧则将它们付诸实践。
第一个要素,即爱人胜己,在神对全人类的爱中得到确认。因此缘故,神爱祂所造的一切事物,因为它们是达到目的的途径,若爱目的,必也爱途径。宇宙中所有的人和物都在神之外,因为他们是有限的,而神是无限的。神的爱发出后,不仅延伸到善人与善物,还延伸到恶人与恶物,因而不仅延伸到天堂中的人和物,还延伸到地狱中的人和物,不仅延伸到米迦勒和加百列,还延伸到魔鬼和撒旦。因为神自永恒至永恒,处处都是相同的。祂也说:
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但恶人和恶物照样邪恶,其原因在于接受主体和物体本身。因为它们不是照着神之爱本来的样子,照着它至内在的样子来接受这爱,而是照着自己的样子来接受。这和接受太阳的热或雨水的荆棘或荨麻一个道理。
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也可在祂与天使天堂、世上的教会,及其中的每个人,与进入并构成世人和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的联结中得以确认。就其本身而言,爱无非是努力结合。因此,为了实现爱的这个要素,神照祂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了人类,以便人能与此结合。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圣爱不断寻求结合。祂说:
祂愿与他们合而为一,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使神的爱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1,22,23,26)
神之爱的第三个要素,即致力于他们的幸福,在永生,即无尽的祝福、幸福和快乐中得以确认。神将这些赐给那些接受祂的爱之人。因为正如神是爱本身,祂也是祝福本身。所有爱都从自身呼出快乐,圣爱则呼出祝福本身,幸福和快乐,直到永远。因此,神凭自己使天使和死后的人蒙福,祂通过与他们结合做到这一点。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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