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有些仁爱的义务是公共的,有些仁爱的义务是家庭的,有些仁爱的义务则是私人的
429.仁爱的善举和仁爱的义务彼此不同,就像出于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所做的事和出于强迫所做的事彼此不同一样。然而,这里所说的仁爱的义务或职责不是指国家或共和国的任何职位的义务或职责,如国务大臣的行政职责,法官的司法职责等等,而是指每个人的义务或职责,无论他的职业是什么。因此,这些义务或职责来自一个不同的源头,是从一个不同的意愿流出的,因而是那些拥有仁爱的人出于仁爱所做的,另一方面是那些没有仁爱的人在没有仁爱的情况下所做的。
474.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祂本身就是生命,因而是生命本身: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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