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29

有些仁爱的义务是公共

X.有些仁爱的义务是公共的,有些仁爱的义务是家庭的,有些仁爱的义务则是私人的

429.仁爱的善举和仁爱的义务彼此不同,就像出于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所做的事和出于强迫所做的事彼此不同一样。然而,这里所说的仁爱的义务或职责不是指国家或共和国的任何职位的义务或职责,如国务大臣的行政职责,法官的司法职责等等,而是指每个人的义务或职责,无论他的职业是什么。因此,这些义务或职责来自一个不同的源头,是从一个不同的意愿流出的,因而是那些拥有仁爱的人出于仁爱所做的,另一方面是那些没有仁爱的人在没有仁爱的情况下所做的。


圣爱与圣智 #242

3.13属灵之光能通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

242.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天堂的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光和热从它发出:光来自它的智慧,热来自它的爱;光是传送智慧的容器,热是传送爱的容器;人进入智慧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光到何种程度;进入爱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热到何种程度。从前面的论证还明显可知,光有三个层级,热有三个层级,也就是智慧的三个层级和爱的三个层级;这些层级在人里面得以形成,是为了使他能成为接受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接受主的容器。此处要说明的一点是,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换句话说,人甚至能接受第三层级的智慧,但不能接受爱,除非他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或换言之,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但他的意愿不能,除非他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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