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8.有些人天生富有同情心,却没有通过照着真正的仁爱行动而将其属世的同情心变得属灵;他们以为仁爱在于施舍每一个穷人,救济每一个有需要的人,无需先询问这个穷人或困苦人是好的,还是坏的;因为他们说,这样的询问是没有必要的,神只关心所给予的帮助和施舍。然而,死后,这些人被仔细地与那些出于谨慎而做仁爱的善举之人区分开来并分离。因为那些出于对仁爱的盲目观念行事的人正在同等地向恶人和善人行善,或说给这两者都带来好处,恶人利用这些好处,或说借助为他们所做的一切而继续作恶,伤害善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捐助者在某种程度上要为伤害善人负责。因为向恶人行善,或施以恩惠,就像把饼给魔鬼,而魔鬼却把它变成毒药;因为魔鬼手中的一切饼都是毒药。如果不是,那么魔鬼就会通过利用善行引诱邪恶,或说把善行转移到邪恶的目的上而把它变成毒药。这也像是献给敌人一把剑,让他用来杀人;或像把牧羊人的杖交给狼人,把绵羊带到牧场,但他一拿到这杖,就把绵羊从牧场赶到沙漠里,在那里宰杀它们;或像把公共权力,或领导权和控制权交给一个强盗,而强盗的唯一目的和关注点就是掠夺,他根据掠夺物的丰富程度和价值来颁布法律和执行判决,或说施与公义和实施公平。
916.“是有权柄管火的”表示因而在属天和属灵之爱方面。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存在于天堂里那些被称为属天天使的人中间,对邻之爱则存在于天堂里那些被称为属灵天使的人中间;“火”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对自我的爱存在于地狱里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中间,对世界的爱则存在于地狱里那些被称为撒但的人中间。在圣言中,“火”就表示这些爱(可参看AE 68, 496, 504, 539节)。论到这位天使,经上之所以说“他有权柄管火”,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毁灭,这种毁灭被归因于这位天使,正如在教义之真理方面的毁灭被归因于前一位天使一样,故经上说后者“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这清楚表明,经上说“这位天使有权柄管火”是什么意思,即:他要荒废教会里的属天和属灵之爱,以及这爱的一切。
教会的毁灭被归因于一位天使,就像在圣言的别处,它被归因于主一样。但这话只是在字义上论及主,在灵义上却不是这么理解的。因为字义上的真理就像透过面纱所看到的脸,而灵义上的真理就像没有遮盖的脸;或者字义上的真理就像一朵云,而灵义上的真理就像光及其光辉;又或者,字义上的真理在感官人面前,看上去好像真理,而灵义上的真理在属灵-理性人面前就是真理。例如,在圣言中,经上说,太阳升起、前行、落下,制造了日和年,这完全取决于感官人面前的表象。然而,理性人认为太阳静止不动,是地球在移动。这清楚表明,人的理解力以相反的方式思考出现在感官面前的事物,好叫这些事物可以在它面前呈现在真理之光中。启示录在此所说关于那坐在云上的和天使的话也是如此,即:他们把镰刀伸向庄稼,收割它,他们收取地上的葡萄园的串串葡萄,把它们扔进神烈怒的酒榨中。所有这些话也都是照着出现在感官人面前的表象来说的;然而,它们必须反过来,照其灵义来理解。
这一切清楚表明,感官人,如一个处于婴儿期和童年期的人,以及头脑简单的人,可能会根据字义思考并相信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如:神因人们的罪恶而剥夺了他们的良善和真理;但想要变得智慧的成年人不会按着是神做这些事的那层意义来解释它们;例如,神剥夺了人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并注入邪恶和虚假以取代之,或祂摧毁了教会,甚至祂发怒,发烈怒。因为一个智慧的成年人若按照字义解释这些话,并通过推理证实或确认它们,就会通过这种方式摧毁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纯正真理本身,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当天堂天使处于这样的感知,即:神从不发怒,从不报复或惩罚时,凡相信神发怒,报复,惩罚等等的人怎能进入天堂呢?难道天使们不会转身离开这种人,叫他离开,并立刻关上他身后的门?天堂也是这样向那些活在世上时,解释圣言的字义,甚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之人关闭的;这真理与灵义上的真理是一样的,而灵义或属灵意义上的真理就包含在构成圣言字义的属世意义的一切具体真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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