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8.那些天生富有同情心的人,若不通过操练真正的仁爱而使其同情心变得属灵,就会以为仁爱就在于周济穷人,救助有需要的人,而无需先打听一下这个穷人或有需要的人是好还是坏。他们声称这没必要,因为神只在意援助和施舍。但是死后,这些人很容易与那些谨慎行善之人区分开来。因为那些出于盲目的仁爱观念行善者,对恶人和善人一样仁慈,恶人利用他们的仁慈作恶,从而对善人造成伤害。正因如此,行这种善的人对善人所受的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恶人行善好比把食物送给魔鬼,而魔鬼只会把它变成毒药。因为魔鬼手中的所有食物都是毒药,即便不是,他也会通过用善行将人诱入邪恶而把它变成毒药。这还好比把刀剑递给敌人,让他拿去杀人;或好比把牧人引领绵羊进入牧场的权杖交给狼一样的人,而此人拿到权杖后,却将羊群带离草场,赶进旷野,在那里宰杀它们;或好比把公共权力交给强盗,而强盗的唯一目的就是睁大眼睛寻找战利品,他只凭受害者财富的多寡执行法律、施行审判。
578.“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那时,这教义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死伤”被治愈的赞叹,和由此而来的欣然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这信仰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之所以欣然接受它,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却完全相反,即:那些自以为在信仰之下,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的人却成为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是一样的;事实上,他们以为律法不会谴责他们,因而只要有信,犯罪却不受律法谴责就是自由;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不过,人在避开罪恶,也就是魔鬼时,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我在此补充这则记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对“律法行为”、以及他们声称自己不会受其辖制、奴役和咒诅的“律法”是怎么理解的。
他们说,他们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于是,我说:“十诫颁布的内容是什么?不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通过声称‘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行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正是。”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博士们随即将脸转向一些恶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住自己不受世上法律的制裁,他们认可所有这些事;要不是有一个社群在中间把他们隔开,这些博士早就与他们同流合污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追随并顺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行在我后面。(列王纪上14:8)
耶西的儿子们跟在扫罗后面出征。(撒母耳记上17:13)
不可跟在众人后面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在众人后面偏行。(出埃及记23:2)不要跟在你们素不认识的别神后面。(耶利米书7:9)
他们跟在别神后面服事他们。(耶利米书11:10;申命记8:19)
凡跟在巴力·毗珥后面的人,耶和华都除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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