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6.众所周知,有些人行了在世人眼里显为仁爱形像的善举,便认为并相信他们做了慈善事业,看待它们如同很多天主教徒看待特赦。他们以此作为净化罪恶的手段,仿佛得到重生,配进天堂。然而,他们却无视通奸、仇恨、报复、欺诈,以及常见的肉体私欲,纵情其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善行岂不是天使与魔鬼相伴的画作,或装有毒蛇的青金石盒?但那些避开上述邪恶如仇恨仁爱者所行的善举则完全不同。尽管如此,这些善举在很多方面是有益的,尤其是周济穷人和乞丐。它们是男孩女孩、男仆女佣,以及一般来说所有心思简单之人借以被引入仁爱的一种手段;这些是引导人们操练仁爱的外在行为,它们是仁爱的萌芽,然后就象未成熟的果实。但对那些后来通过对仁与信的正确理解力而得以完善之人而言,这些行为则象成熟的果实。此时,他们将自己以前的行为看成是出于简单的心思所做出的,仅仅是义务。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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