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116.启2:9.“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爱。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爱的事物,因为作为或行为从那里发出,任何东西从中发出之物构成那发出的东西中的全部,正如原因在结果中;因为当原因被除去时,结果也就不复存在了。人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作为或行为也是如此;意愿是原因,作为或行为是结果,并且众所周知,当意愿停止时,作为或行为就停止了。由此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在原因上就是意愿。人的意愿是属灵的,但由此而来的作为或行为是属世的;因此,此处“作为”或行为在灵义上是指意愿。“作为”或行为也是指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会意愿,从心里意愿的,他就会热爱;你若更细微地查看这个主题,就会发现人的内层意愿的一切事物都属于他的爱。然而,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会说人的爱,不说他的意愿,因为爱是多种多样的,一个人会拥有许多种爱,所有爱都一起在意愿中,而人却只感觉为一个,因为他将意愿与理解力区分开来。因此,意愿是人的属灵本身,因为爱是属灵的。圣言提到“作为”或行为,没有提到意愿或爱(如在此处和下文,对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而不是说“我知道你的意愿或你的爱”),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世的,并包含属灵事物在里面。因此,为了把圣言的灵义带出来,必须探究在属世之物里面,或属世之物从中发出的属灵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