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651.“丢在神烈怒的大酒榨中”表对他们行为的性质的审查,即它们是邪恶。将葡萄园的串串(葡萄)“丢在酒榨中”表示审查他们的行为,因为“串串(葡萄)”表示这些行为(参看649节)。但这酒榨因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故表示审查他们的行为是邪恶;因为“神的烈怒”论及邪恶(635节)。“酒榨”之所以表示审查,是因为在酒榨中,葡萄汁从葡萄、橄榄油从橄榄被压榨出来,从所榨出的葡萄汁和橄榄油就能判断出葡萄和橄榄的品质。由于“葡萄园”表示基督教会,“串串(葡萄)”表示行为,所以把葡萄“丢在酒榨中”表示审查基督教会之人当中的这些行为。但由于他们已将信与仁分离,并认为信就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还由于从与仁分离之信所出的,无非是恶行,故这酒榨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在以下经文中,“酒榨”或“压酒池”也表示对行为的审查: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上;他栽种上等的葡萄树,又凿出压酒池,指望结好葡萄,反倒结了野葡萄。(以赛亚书 5:1,2)
开镰吧,因为庄稼熟了;践踏吧,因为酒榨满了,酒池盈溢,他们的罪恶甚大。(约珥书3:13)
谷场和酒榨都不能喂养以色列人,新酒也必使她失望。(何西阿书 9:2)
那行毁灭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我使酒从酒榨绝流,无人踹酒欢呼,那欢呼却不是欢呼。(耶利米书48:32,33)
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在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租给园户,但他们却杀了差给他们的众仆人,最后还杀了他的儿子。(马太福音21: 33-39)
在约珥书,“酒榨”也论及仁之良善,信之真理由这良善发出:
锡安的女儿哪,你们要快乐,禾场必满了麦子,榨池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约珥书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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