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60.“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表祂是永恒的生命。既然“那存活的”表示唯独祂是生命,生命唯独来自祂(58节),那么可知,“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就表示唯独祂是永恒的生命,因而永生唯独来自祂;因为永生在祂里面,因而来自祂。“直到世世代代”表永恒。永生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凡信我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6:40, 47-48)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我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等)
因此,主被称为“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又如启示录4:9-10; 5:14; 10:6;但以理书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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