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368.启7:10.“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发自内心承认主是他们的救主。“大声喊着说”表示发自内心的承认;“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主是拯救本身,所有人的拯救都来自祂,因而祂是救主。“坐在宝座上的和羔羊”表示唯独主;“坐在宝座上的”表示祂的神性,万有皆源于祂的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参看273节);这二者之所以都被提及,是因为祂通过万有所源于的其神性凭其神性人身而成为救主。他们为一,这一点从经上说“宝座中间的羔羊”(启示录5:6; 7:17)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主经常被称为“拯救或救恩”,以此表示祂是救主;如:
我的救恩必不延迟,我在锡安施行救恩。(以赛亚书46:13)
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以赛亚书62:11)
我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在希伯来语,“拯救或救恩”被称为“Joschia”,就是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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