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表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此处无需解释所提到的一切细节在灵义上的具体含义,如“被杀”、“赎回来,归于神”、“祂的血”,因为它们都是未显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它描述的是救赎即可。既是救赎,那么所表示的就是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此处仅通过圣言证实,耶和华亲自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凡凭仁及其信的生活与其神性人身结合者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永恒之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人身必有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故此处引用一些经文,以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并且由于他们为一而非二,故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自己通过披上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是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创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力量,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我们的救赎主,祂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我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信实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因祂有丰盛的救恩,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罪恶。(诗篇130:7, 8)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凭你的慈爱救赎我们!(诗篇44:26)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耶和华啊,求你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另有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耶利米书(15:20, 21)。
教会不否认主的人身是救赎主,因为这是与经文相符,如以下经文: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者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眷顾祂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路加福音1:68等)
还有很多其它经文证明,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自己,来到世上,取了人身,为要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一书。在很多地方,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因这样的经文太多,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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