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114.“就是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邪淫”表他们当中有些人行虚伪的事,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由此被亵渎和玷污。这些事表示敬拜因那些只重行为的人而被亵渎和玷污。这一点从圣言所记载有关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历史明显可知。因为巴兰是个伪君子,先知;他通过耶和华为以色列人祝福,其实他存心想要毁灭他们,而且通过给巴勒的建议的确达到目的。由此可见,他的行为是伪善。我们读到,他是先知(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为以色列人祝福,赞成他们(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不过,这些事他是通过耶和华说的(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存心想要毁灭他们,而且通过给巴勒的建议的确达到目的(民数记31:16)。他所给出的建议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建议正是他给以色列人所设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在什亭,百姓开始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甚至与巴力毗珥连合;因此,遭瘟疫死的以色列人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他们自己的祭物表圣物的归给;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乱”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亵渎并玷污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2468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段经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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