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572.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是主在约翰福音里的教导,经文如下: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又,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3:3, 5, 6)
“神的国”表天堂和教会,因为教会是神在地上的国。其它经文提到的“神的国”也是这个意思(如在马太11:11; 12:25; 21:43;路加4:43;6:20;8:1,10;9:11,60,62;17:21等等)。“从水和圣灵生的”表从信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生的。“水”表真理 (参看《揭秘启示录》 50, 614, 615, 685, 932节)。“灵”表照神性真理生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6:63)中的话明显可知。“实实在在”或“阿们阿们”,表这就是真理。主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及这个词,是因为祂就是真理本身。祂自己也被称为“阿们”(启示录3:14)。在圣言中,那些已重生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重生被描述为“新心和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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