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X.仁爱的善举是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但要谨慎
425.有必要区分仁爱的义务和仁爱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从仁爱本身发出的对仁爱的这些行使;如刚才所示,这些行使主要与每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有关。但善举是指那些在这些义务,或一个人的职业的正常职责之外所给予的帮助行为或服务。它们被称为善举,因为做这些善举是自由选择和享受快乐的事,或说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随心所欲地做它们;当捐助者做它们时,接受者只将它们视为善举,捐助者则照着他心智里的原因和意图来做。人们普遍认为,仁爱只在于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照顾寡妇和孤儿,捐建医院、疗养院、庇护所、孤儿院、尤其教堂,以及为它们的装饰和资助或收入做贡献。然而,这些事大部分不是正当的仁爱作为或行为,与之无关。那些认为仁爱本身在于这些善举的人,不能不视它们为功德,或说必因它们而索取功德;尽管他们可能会口头上宣称,他们不希望它们被视为有功德的,但对自己功德的信念仍潜藏在里面。这一点从这些人死后的行为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那时他们数算自己的作为或行为,要求救赎作为回报。然而,那时他们作为的起源和由此产生的它们的品质或性质被调查,如果发现它们是从骄傲,或对名声的追求或渴望,或从纯粹的慷慨,或友谊,或纯粹的属世倾向,或虚伪发出的,那么作为或行为就照着它们的起源来判断,因为起源的品质就在作为或行为里面。但真正的仁爱是从那些因作为或行为中的公义和公平,不以回报为目的而充满仁爱的人那里发出的,正如主在路加福音(14:12-14)中所说的那样。他们也把上面提到的事称为善举和义务,尽管它们与仁爱有关,或说是仁爱的作为或行为。
39.(3)由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所以祂是生命本身,即在自己的生命。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此处“神”是指神性之爱,“圣言”是指神性智慧;严格来说,“生命”是指神性智慧,生命实际上是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火怎样形成光,神性之爱就怎样形成生命。火有两种属性,即:燃烧和发光。热是从它燃烧的属性发出的,光是从它发光的属性发出的。爱同样有两种属性,一种属性与火的燃烧属性相对应,这种属性是从至内层影响人的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种属性与火的发光属性相对应,这种属性是从至内层影响人的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和聪明的源头,因为如前面多次说过的,灵界的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本质上是爱,这光本质上是智慧。爱和智慧流入宇宙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影响它们;对人类来说,这两者流入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因为意愿和理解力被创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由此明显可知,人的生命住在他的理解力中,其品质取决于他的智慧,并且这生命由他的意愿之爱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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