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195.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一个接一个从主那里发出。凡从其神性之爱发出之物,皆以“属天神性”命名,属天神性就是良善。凡从其神圣智慧发出之物,皆以“属灵神性”命名,属灵神性就是一切真理。属世神性则来自这二者,在最外层是它们的全部。属天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三层天,或高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神性的神性中,因为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爱之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二层天,或中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神性的神性中,因为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神圣智慧。主的属世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一层天,或低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世神性的神性中,他们拥有来自主的仁之信。教会中人根据自己的爱、智慧和信而处在这三个国度的某个国度中。他们在哪个国度,死后就进入哪个国度。主的圣言就像天堂,就其最外在的意义而言,是属世的,就其内在属灵之义而言,是属天的。这三层意义都是神性。因此,它适合这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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