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1663.“他们与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并比拉王争战;比拉就是琐珥”表示如此多种邪恶欲望和虚假说服,主便与它们争战。这同样从所提到的这些王和这些民族的含义,以及下文清楚可知。至于每一个都表示哪种具体的邪恶欲望和具体的虚假说服,这解释起来同样冗长乏味。前面(1212, 1589节)简要论述了所多玛和蛾摩拉,押玛和洗扁,以及琐珥的含义。它们是内义上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的最一般或最普遍种类,并在此按顺序接踵而来。
主经历并承受最严厉的试探,比任何人所承受的都要严厉,这一事实从圣言不那么广为人知;圣言只提到祂在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马太福音4:1-2; 马可福音1:12-13; 路加福音4:1-2)。虽然经上只用寥寥数语描述了那时祂所经历的试探,但这几句话却把它们都囊括进来了;如马可福音(1:12, 13)记载,祂在那里与野兽在一起,野兽表示最坏的地狱团伙;还有后来(马太福音4:3-11; 路加福音4:3-13)记载的事,即:魔鬼把祂带到殿顶和高山上,这些事只代表祂在旷野所经历的最严厉的试探;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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