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3.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它被诠释为每天并不断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作为个体的邻舍,还向作为集体的邻舍行善;这样行的唯一方式就是在所从事的职业、生意或工作中,以及对待所接触的人秉持良善和公正。这就是一个人每天所行的,即使人不去行它的时候,它仍会不断占据人的心思意念。以这种方式操练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仁爱的生命形式;因为公正和忠诚形成他的心智,对这些的实践形成他的身体;他由于自己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诸如属乎仁爱之类的事。最终,这种人会变成如圣言中所描述的“将律法写在心上”那样的人。他们也不将功劳置于自己的行为中,因为他们不考虑功劳,只考虑使正派的公民这样行的职责。不过,人凭自己决不能出于公正和忠实行事;因为人从父母遗传了只为自己和尘世行善和公正的性情;而没人遗传为良善和公正而这样行的性情。所以,只有敬拜主,并在主的引导下凭自己行事的人才会获得属灵的仁爱,并通过实践而吸收它。
160.“因我见你的行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其敬拜的内在并未与结合。“行为”表内在与外在,“我知道你的行为”表主立刻洞悉人所有的内在与外在(参看76节)。当他们与主结合时,其行为就被称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必须知道的是,死的敬拜,或只有外在的敬拜使主临在,却不会结合。而内在居于其中的外在敬拜既实现临在,也实现结合。因为主与人所具有的来自主的事物结合,也就是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若这些不在敬拜中,行为在神面前就不完全,而是空虚的。在圣言中,是指着只处于虚假与邪恶的人被说成是“空虚”的(如马太福音12:44等)。因此,处于真理与良善的人被说成是“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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