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68.(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只要人照着神序生活,他就会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因为除了神,没有人能抵抗邪恶及其虚假。事实上,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来自地狱;它们在地狱里结合在一起,可以说形成一体,就像天堂里的一切良善及其真理合为一体一样。如前所述(TCR 65节),在神眼里,所有天堂就像一个人;而另一方面,所有地狱就像一个巨大的怪物;因此,反对一种邪恶及其虚假,就是反对这个巨大的怪物或整个地狱;除了神,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神是全能的。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人靠近全能的神,否则他凭自己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能力,并不比一条鱼对抗海洋,或一只跳蚤对抗一头鲸鱼,或一粒尘埃对抗一次山崩的能力大,就跟一只蝗虫对抗一头大象,或一只苍蝇对抗一头骆驼的能力差不多。此外,人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能力甚至更弱,因为他生在邪恶中;邪恶不会对抗它自己。由此可知,除非人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说,除非他承认神和祂的全能,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抗地狱的保护,并且他这一方也与自己里面的邪恶争战(因为秩序要求这两者),否则他必沉入地狱,在那里被淹没,并被一个接一个的邪恶驱使,就像海上的小船被风暴驱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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