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 真正的仁爱就是无论从事什么样的职业、生意或工作,都要秉持公正忠实,因为人如此所行的一切都对社群有用;有用就是良善;良善若撇开人的因素,就是邻舍。如前所述,不仅单个的人是邻舍,包括大大小小的社群、甚至国家都是邻舍。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国王给他的臣民树立行善的榜样,希望他们照着公义的法律生活,奖励守法之人,论功行赏,保护他的臣民免受伤害与侵犯,如父亲那样对待自己的王国,并为百姓的兴旺而操心,那么他心里就有仁爱,他的行为就是善行。如果一个牧师通过圣言教导真理,并用它们引领人们过良善的生活,从而进入天堂,他就是实践仁爱的典型例子,因为他为其教会中人的灵魂操心。如果一个法官基于公正和法律来判决,而不受贿赂、亲友影响,他就是在为整个社会和每个个体的利益而操心;因为社会由此遵守法律,不敢违犯它;而个体则由此战胜不公。出于诚实而非欺诈行事的商人是在为与他有生意往来的邻人的利益操心。普通或熟练工人若工作恰当诚实,而非虚伪或不诚实,其情形也一样。所有其他人,如船长和水手,或农民和仆佣,同样如此。
465.“祝福、荣耀、智慧”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祝福”、“荣耀”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和来自它的结实,幸福和永生由此而来;这就是圣言中“祝福或赐福”的含义(参看AE 340节)。“荣耀”是指对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34, 288, 345节);“智慧”是指对至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智慧由此而来。经上提到这三者,即“祝福、荣耀、智慧”,是因为这些话是三层天堂的天使说的(参看AE 462节);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祝福”,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荣耀”,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智慧”。说“祝福、荣耀、智慧都归与神,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在众天堂,这些来自祂,因为当“祝福、荣耀、智慧”与那些在众天堂里的人同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归与神”;神性祝福、神性荣耀和神性智慧与他们同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都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10)
这与前面所说的话相似,即“愿救恩归与神”(参看AE 460节)。因此,说“神当受祝福”、“祝福归与神”,以及“荣耀和智慧归与神”对古人来说是一种宗教习俗;他们说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祝福、荣耀和智慧要归与祂,因为一切祝福、荣耀和智慧都来自祂;他们的意思是说,这些从祂那里与所有人同在。他们以这种方式说话,是为了让他们将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只归与神,丝毫不归与自己,也为了让他们从神性如此说话,而不是从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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