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如祝愿和行善那样是两回事”这句话;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如同思维和意愿的心智有别于它用来言谈和行动的身体。它们还有本质上的分别,因为心智本身被区分为属灵的内层区域和属世的外层区域,如前所述。因此,若行为从属灵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仁爱的善愿发出的;然而,若从属世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不仁爱的善愿发出的。尽管它外表看似仁爱,而内里却不是。纯表面的仁爱的确看似仁爱,但没有仁爱的本质。
这一点可通过地里的种子来对照说明:每一粒种子都能长成一株植物,无论有用无用-这取决于种子的性质。属灵的种子,也就是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同样如此。教义由这种子形成,若由纯正真理形成,便是有用的教义;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便为无用。源于善愿的仁爱也一样,无论这善愿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还是为了狭义或广义上的邻舍。若为了自我和尘世,它就是不正当的仁爱;若为了邻舍,它就是真仁爱。对此,更多内容可见于有关信的那一章,尤其可见于说明“仁爱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通过这善愿行善”那一节(374节);以及“仁与信若非尽可能实现在行为中,并在它们里面共存,只不过是易逝的精神概念”那几节(375-376节)。
815.“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表示纯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814节)。“义行”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生活良善(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173, 586节)。“义行”是指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生活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就属世之义而言,凡照文明、道德的法律而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只有照神性律法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出于圣言的真理。人若自以为义,因而以为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所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靠着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无法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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