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如祝愿和行善那样是两回事”这句话;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如同思维和意愿的心智有别于它用来言谈和行动的身体。它们还有本质上的分别,因为心智本身被区分为属灵的内层区域和属世的外层区域,如前所述。因此,若行为从属灵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仁爱的善愿发出的;然而,若从属世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不仁爱的善愿发出的。尽管它外表看似仁爱,而内里却不是。纯表面的仁爱的确看似仁爱,但没有仁爱的本质。
这一点可通过地里的种子来对照说明:每一粒种子都能长成一株植物,无论有用无用-这取决于种子的性质。属灵的种子,也就是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同样如此。教义由这种子形成,若由纯正真理形成,便是有用的教义;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便为无用。源于善愿的仁爱也一样,无论这善愿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还是为了狭义或广义上的邻舍。若为了自我和尘世,它就是不正当的仁爱;若为了邻舍,它就是真仁爱。对此,更多内容可见于有关信的那一章,尤其可见于说明“仁爱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通过这善愿行善”那一节(374节);以及“仁与信若非尽可能实现在行为中,并在它们里面共存,只不过是易逝的精神概念”那几节(375-376节)。
414.“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表他们里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没有光”表示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没有来自月亮和星辰的光。“光”总体上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辰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二者皆来自圣言。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神性真理如同白天的日光;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则如同夜间月亮和星辰的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也流入它的属世之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哪怕那些以属世之义来阅读圣言时,对此毫不知情的人;不过,它启示属灵人,犹如阳光照进眼睛;启示属世人,则犹如月光和星光照进眼睛。人皆照着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藉以开启他的理性功能的纯正真理而被启示。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所表相同: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体管昼,小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还把这些光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耶和华造了大光体,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你已预备亮光和日头。(诗篇74:16)
耶和华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律,黑夜发亮。(耶利米书31:35)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就必失效;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也将弃绝雅各的种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25,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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