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不同的,就像进行思考和意愿的心智不同于心智用来说话和行动的身体一样;而它们本质上也是不同的,因为心智本身分为两个区域,一个属灵的内在区域和一个属世的外在区域,如前所述。因此,当作为或行为从属灵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仁爱的善意发出;但当它们从属世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不是仁爱的善意发出。因为甚至当它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仁爱时,它在内在形式上仍不是仁爱。事实上,外在形式上的仁爱只呈现出仁爱的表象,但没有仁爱的本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地里的种子来说明。每一粒种子都会照着种子的性质而产生一株植物,无论有用的还是无用的。属灵的种子,即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也是如此。教义就是由这种子形成的,它若由真正的真理形成,就是有用的,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就是无用的。源于善意的仁爱也是如此,无论这善意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还是为了有限意义或广泛意义上的邻舍。仁爱若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而行使的,就是虚假的仁爱;但它若是为了邻舍而行使的,就是真正的仁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关于信仰的那一章,特别是其中说明“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TCR 374节);以及“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TCR 375-376节)的章节。
63.(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属灵太阳的热和光而从祂秩序的初到祂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正是通过这属灵的太阳,秩序才得以产生或创造。神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和光从初至末遍及整个宇宙,并产生在人类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也产生在地上的一切植物里面的植物灵魂。这两者流入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使每个主体都照着在创造时植入它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由于神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穹苍,或说充满宇宙中延伸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是全在的。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说明,神以非空间的方式存在于一切空间中,或说神存在于一切空间中,却无关空间,神以非时间的方式存在于一切时间中,或说神存在于一切时间中,却无关时间;因此,宇宙在其本质和秩序上就是神的完满或丰满。正因如此,祂才通过祂的全在感知一切,通过祂的全知提供一切,通过祂的全能管理或执行一切。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构成一体,或一个预示着另一个;因此,它们不能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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