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不同的,就像进行思考和意愿的心智不同于心智用来说话和行动的身体一样;而它们本质上也是不同的,因为心智本身分为两个区域,一个属灵的内在区域和一个属世的外在区域,如前所述。因此,当作为或行为从属灵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仁爱的善意发出;但当它们从属世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不是仁爱的善意发出。因为甚至当它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仁爱时,它在内在形式上仍不是仁爱。事实上,外在形式上的仁爱只呈现出仁爱的表象,但没有仁爱的本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地里的种子来说明。每一粒种子都会照着种子的性质而产生一株植物,无论有用的还是无用的。属灵的种子,即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也是如此。教义就是由这种子形成的,它若由真正的真理形成,就是有用的,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就是无用的。源于善意的仁爱也是如此,无论这善意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还是为了有限意义或广泛意义上的邻舍。仁爱若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而行使的,就是虚假的仁爱;但它若是为了邻舍而行使的,就是真正的仁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关于信仰的那一章,特别是其中说明“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TCR 374节);以及“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TCR 375—376节)的章节。
482.人若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就没有在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被称为神学的属灵事物就像身体中的灵魂一样住在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它们住在那里,因为那里有主进入人的门(启示录3:20)。它们下面是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这些事物在人里面从住在它们上面的属灵事物中获得其一切生命。由于生命从最高区域由主那里流入,并且人的生命在于自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所以可推知,人在政治和属世事务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来自这个源头,而不是其它源头。人从这种属灵自由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以及民事上的公义和正直的感知;这种感知就是本质上的理解力本身,或说是理解力的本质。
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比较像肺里的空气,这些空气照着他思维的一切变化而被吸入、保留和排出;没有这种自由,他将比一个因令人窒息的噩梦、心绞痛或哮喘而呼吸困难的人更糟糕。它还像心脏中的血液;如果这血液供应不足,那么心脏先悸动,然后经过几次抽搐后,就会完全停止跳动。它也可以比作运动中的身体,只要努力持续,它就会保持运动;但运动和努力会同时停止。人的意愿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是如此。这两者,即自由和意愿合起来在人里面可以被称为一种活的努力,因为当意愿或意志停止时,行动就停止,当自由停止时,意愿或意志就停止。
如果人被剥夺属灵自由,那么这比较像轮子从机器上被卸下来,风扇从风车上被拆下来,或帆从船上被撤下来。事实上,这甚至就像临终的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或说他在死亡的那一刻交出灵;因为人之灵的生命在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当天使们听到有人说,当今教会的许多牧师否认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时,他们都哭了;他们称这种否认是疯狂至极,或疯狂之上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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