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420.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就是那被称为内在人的,他的外在就是那被称为外在人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是内在人和外在人的人,可能会以为是内在人在思考和意愿,是外在人在说话和行动。诚然,说话和行动属于外在人,思考和意愿属于内在人;然而,它们并不是那本质上构成外在人和内在人的。众所周知,人的心智就是内在人。按照普遍观念,人的心智是他的内在人。然而,心智本身又分为两个区域,即:更高、更内在的一个区域是属灵的,更低、更外在的另一个区域是属世的。属灵心智主要关注灵界,以灵界的事物为它的对象,无论这些事物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因为天堂和地狱都在灵界。而属世心智主要关注自然界,以自然界的事物为它的对象,无论是善还是恶。人的一切行为和言语都是直接从心智的低层区域,间接从它的高层区域发出的。人的心智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他被创造为属灵的和属世的,因而被创造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主要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是一个外在人,因为他是属世的,不仅在身体上是属世的,在心智上也是属世的;而一个主要关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之人是一个内在人,因为他在心智和身体上都是属灵的。他甚至在身体上也是属灵的,因为他的行为和言语是从属灵的高层区域通过属世的低层区域发出的。事实上,众所周知,结果是从身体发出的,产生结果的原因是从心智发出的;原因是结果中的一切,或说完全在结果中。人类心智就是如此划分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可以扮演伪善者、阿谀奉承者、伪君子或演员的角色;他也可以同意别人所说的话,然而又嘲笑它。在这种情况下,他从他的高层心智嘲笑它,从低层心智赞同它。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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