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420.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就是那被称为内在人的,他的外在就是那被称为外在人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是内在人和外在人的人,可能会以为是内在人在思考和意愿,是外在人在说话和行动。诚然,说话和行动属于外在人,思考和意愿属于内在人;然而,它们并不是那本质上构成外在人和内在人的。众所周知,人的心智就是内在人。按照普遍观念,人的心智是他的内在人。然而,心智本身又分为两个区域,即:更高、更内在的一个区域是属灵的,更低、更外在的另一个区域是属世的。属灵心智主要关注灵界,以灵界的事物为它的对象,无论这些事物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因为天堂和地狱都在灵界。而属世心智主要关注自然界,以自然界的事物为它的对象,无论是善还是恶。人的一切行为和言语都是直接从心智的低层区域,间接从它的高层区域发出的。人的心智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他被创造为属灵的和属世的,因而被创造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主要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是一个外在人,因为他是属世的,不仅在身体上是属世的,在心智上也是属世的;而一个主要关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之人是一个内在人,因为他在心智和身体上都是属灵的。他甚至在身体上也是属灵的,因为他的行为和言语是从属灵的高层区域通过属世的低层区域发出的。事实上,众所周知,结果是从身体发出的,产生结果的原因是从心智发出的;原因是结果中的一切,或说完全在结果中。人类心智就是如此划分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可以扮演伪善者、阿谀奉承者、伪君子或演员的角色;他也可以同意别人所说的话,然而又嘲笑它。在这种情况下,他从他的高层心智嘲笑它,从低层心智赞同它。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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