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2

42.还当知道,爱与

42.还当知道,爱与智慧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也有三个层级。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与这三个层级相对应的三个区域。最高区域的生命等级最高,第二区域的生命等级次之,最低区域的生命等级最低。随着人的成长,这三个区域依次被打开。生命所在的最低区域处于最低层,自婴儿至童年时期通过各种知识的获得被打开。生命所在的第二区域处于较高层,自童年至青少年时期通过基于知识的思维被打开。生命所在的最高区域,处于最高层,自青少年至成年早期,以及之后的时期通过对道德和属灵真理的领悟被打开。
当进一步知道,生命的完美不在于思维,而在于觉察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由此可以推断人的生命何等不同。有些人一闻听真理,马上直觉这是真理,这些人在灵界以雄鹰来代表。有些人对真理没有直觉,而是通过基于表象的论据得出结论,这些人以歌唱的鸟儿来代表。也有些人相信真理是因为,它是权威人士宣称的,这些人以喜鹊来代表。还有些人只有觉察虚假,而无觉察真理的渴望和能力,因为他们处在幻光中,这光使得虚假看似真理,使得真理要么看似隐藏在密云中的东西,要么看似流星,甚至看似虚假。这些人的思维以夜鸟来代表,他们的言语以尖叫的猫头鹰来代表。他们当中那些确信其虚假信仰的人甚至连闻听真理都无法忍受。一旦有真理敲击他们的耳膜,他们就会厌恶地拒绝,就象充满胆汁的胃因恶心而将食物呕吐一样。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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