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若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披上形式,在那里使自身在理性之光中显为可见。一切经验都能说明,良善就是邻舍。谁不是因为一个人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而爱这个人?例如,若不是因为国王、君王、将军、总督、执政官、地方长官、法官在言行中所展现的正义和判断力,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主教、教会牧师或教士的学识、生活的正直和对于拯救灵魂的热情,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将军,或他手下将领勇敢和谨慎兼备,谁会爱他们?爱商人是因为他的诚实,爱工人或仆人是因为他的忠诚。进一步说,爱树是因为它的果实;爱土地是因为它的生育力;爱宝石是因为它的价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里面的善良与公正,不正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与正直的人打交道无需担心丧失名声、地位或财富。然而,不正直的人对良善的热爱并非对邻之爱,因为不正直的人内心不爱别人,除非能为他服务。出于自己里面的良善而爱别人里面的良善才是真正的对邻之爱;因为这时,这两种善会彼此亲吻、相互结合。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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