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若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披上形式,在那里使自身在理性之光中显为可见。一切经验都能说明,良善就是邻舍。谁不是因为一个人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而爱这个人?例如,若不是因为国王、君王、将军、总督、执政官、地方长官、法官在言行中所展现的正义和判断力,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主教、教会牧师或教士的学识、生活的正直和对于拯救灵魂的热情,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将军,或他手下将领勇敢和谨慎兼备,谁会爱他们?爱商人是因为他的诚实,爱工人或仆人是因为他的忠诚。进一步说,爱树是因为它的果实;爱土地是因为它的生育力;爱宝石是因为它的价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里面的善良与公正,不正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与正直的人打交道无需担心丧失名声、地位或财富。然而,不正直的人对良善的热爱并非对邻之爱,因为不正直的人内心不爱别人,除非能为他服务。出于自己里面的良善而爱别人里面的良善才是真正的对邻之爱;因为这时,这两种善会彼此亲吻、相互结合。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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