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18

418.良善就是邻舍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若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披上形式,在那里使自身在理性之光中显为可见。一切经验都能说明,良善就是邻舍。谁不是因为一个人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而爱这个人?例如,若不是因为国王、君王、将军、总督、执政官、地方长官、法官在言行中所展现的正义和判断力,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主教、教会牧师或教士的学识、生活的正直和对于拯救灵魂的热情,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将军,或他手下将领勇敢和谨慎兼备,谁会爱他们?爱商人是因为他的诚实,爱工人或仆人是因为他的忠诚。进一步说,爱树是因为它的果实;爱土地是因为它的生育力;爱宝石是因为它的价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里面的善良与公正,不正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与正直的人打交道无需担心丧失名声、地位或财富。然而,不正直的人对良善的热爱并非对邻之爱,因为不正直的人内心不爱别人,除非能为他服务。出于自己里面的良善而爱别人里面的良善才是真正的对邻之爱;因为这时,这两种善会彼此亲吻、相互结合。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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