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只要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在那里使自己在理性之光中变得可见。日常经验表明,良善是邻舍。因为一个人是照着其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照着他的良善和正直而被爱的。例如,谁会爱一个国王、王子、将军、官员、领事、任何地方法官或法官,除非因其言行的智慧或判断力?谁会爱一个教会的领袖、牧师及其助手,除非因其学识或知识、生活的诚实正直和对灵魂救赎的热情?谁会爱一支军队的将领和他手下的指挥官,除非因其兼具勇敢和谨慎?谁会爱一个商人,除非因其诚实?谁会爱一个工人或仆人,除非因其忠诚?甚至一棵树因其果实而被爱,土壤因其丰产而被爱,宝石因其价值而被爱,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的良善和公义,不正直或没有原则的人也爱,因为与一个良善而公义的人打交道,他不用怕丧失名声、荣誉或财富。然而,对一个不正直或没有原则的人来说,对良善的爱不是对邻舍的爱;因为只有别人对他有用,他才从内在爱别人。但真正的对邻之爱是出于自己的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因为那时,这些良善彼此亲吻,并相互结合。
1032.“对我说,来;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他们的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了。这从“审判”和“大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涉及他们的宗教说服,最终涉及它的诅咒或定罪的一切。“大淫妇”是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可参看AE 141b, 161, 717d, 881节)。这就是“大淫妇”的含义,因为她是指巴比伦,这从本章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在淫妇的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如前面多次所说明的(AE 1029节)。
巴比伦之所以被称为“大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因为对统治世上的一切,并进一步统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最终统治主自己的爱,不能不完全将神性真理变为虚假,将神性良善变为邪恶,从而将教会变成一种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人因这爱而完全背离了主,只转向自我或他自己。因此,他不能再被主引导,只能被他的自我引导;被自我引导就是被地狱引导。因为人要么从天堂被引导,要么从地狱被引导;他不能同时被这两者引导。当他被主引导时,就是从天堂被引导;当他被自我引导时,就是从地狱被引导。因为人如此被造,以至于能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被主提升时,他就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他承认主,承认祂统治天地的神性权柄或能力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他通过内心的这种承认和信仰而与主结合;当结合发生时,属于他的心智,也就是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就被主保持在祂的视野之下,这是通过把他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实现的;当人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时,他就从主那里思考真理,并从祂那里实行良善。
当人寻求对世界、天堂和主的统治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这时,他将属于其思维和意愿的心智内层浸沉于他的自我;当人沉浸于他的自我时,他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从而思考和意愿虚假和邪恶。原因在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自我就是他的遗传之恶本身。这就是巴比伦人;因此,他们玷污并亵渎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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