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若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披上形式,在那里使自身在理性之光中显为可见。一切经验都能说明,良善就是邻舍。谁不是因为一个人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而爱这个人?例如,若不是因为国王、君王、将军、总督、执政官、地方长官、法官在言行中所展现的正义和判断力,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主教、教会牧师或教士的学识、生活的正直和对于拯救灵魂的热情,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将军,或他手下将领勇敢和谨慎兼备,谁会爱他们?爱商人是因为他的诚实,爱工人或仆人是因为他的忠诚。进一步说,爱树是因为它的果实;爱土地是因为它的生育力;爱宝石是因为它的价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里面的善良与公正,不正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与正直的人打交道无需担心丧失名声、地位或财富。然而,不正直的人对良善的热爱并非对邻之爱,因为不正直的人内心不爱别人,除非能为他服务。出于自己里面的良善而爱别人里面的良善才是真正的对邻之爱;因为这时,这两种善会彼此亲吻、相互结合。
870.“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表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内心邪恶的教会之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死亡和阴间”无非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死亡”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魔鬼的人,“阴间”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撒但的人,因而表示所有内心邪恶的人,尽管他们外在看似教会之人;因为被召集起来接受普遍审判的,并非其他人;事实上,那些外在像教会之人,无论是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内在却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会受审判,因为在他们里面,外在要与内在分离,这种人同样能受审判,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并信奉属教会的事。“死亡”表示本身已沦为魔鬼的内心邪恶之人,“阴间”(即地狱)表示那些本身已沦为撒但的人,这一点从经上说“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20:14)明显可知;因为能被扔进地狱的,不是“死亡”和“阴间”,而是那些其内在是死亡和阴间或地狱的人,也就是那些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至于魔鬼和撒但表示谁,可参看前文(97, 841, 857节);那些本身沦为魔鬼的人就是死亡,如前所述(866节)。其它地方也提到“死亡和阴间”,如以下经文:
人子说,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骑在灰色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启示录6:8)
其它经文中也有提及(何西阿书13:14;诗篇18:4, 5; 49:14, 15; 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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