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7.众所周知,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并非因为他有人脸和人身,而是由于其理解力中的智慧和意愿中的良善。智慧和良善的品质越高,他就越是一个人。人生来比任何动物都要野蛮,但他能通过各种教导而成为一个人,其心智通过接受教导而形成,人通过并照着其心智而成为真正的人。有些动物的脸类似人脸,但它们不具备理解力,或通过理解力做事的能力,只是出于其属世之爱所激发的本能行动。区别在于,动物通过发出声音来表达它的爱之情感,而人则将这些情感呈给思维,然后以话语的形式说出它们。还有,动物脸朝下注视地面,而人则仰脸望向四周的天空。由此可推断出,人说话越合乎理性,心思越停留在天上,就越是人;越是违背理性,心思越停在地上,就越不是人。尽管这样的人依然是人,但不是实际上的人,而是潜在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理解力真理、意愿善事的潜能;不过,他越不愿意行出良善、理解力真理,就越只能表面上假装成人,模仿人的行为。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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