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6.主的国是当爱的、最高等级的邻舍。原因在于,主的国表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也表天堂。所以,人若爱主的国,就会爱全世界凡承认主、信祂,并对邻仁爱的所有人,以及天堂中的所有人。那些爱主的国之人爱主高于一切,因而相比其他人,他们对神的爱更伟大。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因为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因此,对主国度的爱是最完全意义上的对邻之爱。因为那些爱主国度的人不仅爱主高于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普遍的爱,因而贯穿于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也贯穿于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因为这爱在人里面居于至高层,至高之物流入较低之物,并带给它们生命,如同意愿流入一切意图,因而流入一切行为,也如同理解力流入一切思维,因而流入一切言语。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度,这在但以理书得以证实:
看哪,有一位象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14)。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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