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针对个人和针对集体或社群的对邻之爱及其实践之间的差别就象普通公民、地方官员和公爵之间的差别;或象一个拿两他连得和一个拿十他连得去做买卖的两个人之间的差别(马太福音25:14-30);还象一舍客勒与一他连得,或一串葡萄与一个葡萄园,或一棵橄榄树与一个橄榄树林、一棵果树与一个果园之间的差别。对邻之爱能在一个人里面上更内层,并随着它上升,人便能爱社群胜过个人,爱国家胜过社群。由于仁爱在于善愿和由此而来的善行,故可知,针对社群实践仁爱的方式与针对个人的一样。不过,善人社群和恶人社群应当区别对待。对后者应按属世的公平实践仁爱,而对前者则应按属灵的公平实践仁爱。这两种公平的区别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148.“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表凭出于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出于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在圣言中,“杖”或“铁杖”之所以表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杖”表能力,“铁”表属世的真理,因而表圣言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于这二者。
圣言的属世之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缘故,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支撑(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也就是所谓的属世之物中(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诸恶所用的“铁杖”。在以下经文中,“铁杖”所表相同:
你必用铁杖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启示录12:5)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位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杖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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