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针对个人和针对集体或社群的对邻之爱及其实践之间的差别就象普通公民、地方官员和公爵之间的差别;或象一个拿两他连得和一个拿十他连得去做买卖的两个人之间的差别(马太福音25:14-30);还象一舍客勒与一他连得,或一串葡萄与一个葡萄园,或一棵橄榄树与一个橄榄树林、一棵果树与一个果园之间的差别。对邻之爱能在一个人里面上更内层,并随着它上升,人便能爱社群胜过个人,爱国家胜过社群。由于仁爱在于善愿和由此而来的善行,故可知,针对社群实践仁爱的方式与针对个人的一样。不过,善人社群和恶人社群应当区别对待。对后者应按属世的公平实践仁爱,而对前者则应按属灵的公平实践仁爱。这两种公平的区别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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