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的真正含义之人以为“邻舍”是个体的人,对仁慈便是爱邻舍。然而,邻舍与爱邻有更广泛的含义,随着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到更高层次。谁不明白,爱团体中的许多人比起只爱团体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或大或小的社群也是邻舍,因为它由若干人组成。由此可知,凡爱社群的人也爱其成员,以至于若他盼望社群好并向其行善,也会为社群的各个成员这样考虑。一个社群类似于一个人,属于社群的那些人仿佛形成一具身体,其彼此的差异则如同身体各部位的差异。主,以及主引导下的天使在俯视大地时,看到的是一个人形的整个社群,这个人的形像取决于社群成员的性质。我也得以看到天堂中的某个社群,它看似一个人,具有和世人一样的身量。
比起对一个单独或个体的人之爱,对一个社群的爱是更为完全的对邻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显而易见:主管人员根据自己所负责社群的规模而被授予更高头衔,他们所享受的荣耀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成正比。世上的职位也有高低不等的等级头衔,这取决于他们治理社群范围的大小,国王治理的范围是最广的;每个人则根据其职位的重要性和服务所行的良善而得到奖赏、荣耀和全体的爱。
不过,现今的统治者们没有对邻舍的爱,也能履行有用的服务,为自己的社群着想,如那些为了这个世界、自我,或为了表面形像,或为了他们看似好的统治者,配得上更高地位而履行服务、为他人利益着想的人。这类统治者在世上无法辨别,但在天堂可以。因此,那些出于爱邻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也会成为天堂社群的统治者,享受显赫与荣耀。不过,他们的心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然而,那些被物欲或我欲驱使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会被拒绝。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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